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关键步骤包括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 目前,北京医保已实现与全国所有省份的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门诊费用也可在部分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后报销,大幅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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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
参保人需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填写就医地、备案类型(长期居住/转外就医)等信息,提交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急诊等特殊情况可先就医后补备案。 -
定点机构选择
备案成功后,在就医地已开通跨省结算的医院(全国超5万家)均可持社保卡直接结算。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实时联网机构名单,优先选择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 -
费用结算方式
住院和门诊费用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结算。例如:北京参保人在上海住院,药品报销范围按上海标准,但起付线、报销比例仍执行北京政策。结算时只需支付自费部分。 -
特殊情形处理
因系统故障未能直接结算的,可保留票据回京手工报销,需提供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生育保险、工伤医疗费等暂不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已覆盖90%以上北京参保人群,建议提前确认备案状态和医院联网情况。若遇问题可拨打北京医保服务热线1239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