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乡居民医保2025年起付线标准为:门诊不设起付线(乡镇一级及村卫生机构),住院起付线一级300元、二级600元、三级900元,转外住院1000元,双向转诊可累计或减免起付线。特殊人员住院起付线按90%执行(一级270元、二级540元、三级810元)。
分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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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线
- 乡镇一级医疗机构和村卫生机构门诊费用无起付线。
- 城区一、二、三级医疗机构门诊统筹起付线为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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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
- 一级医院:300元(年度内多次住院逐次降低,最低200元)。
- 二级医院:600元。
- 三级医院:900元。
- 转外就医:统一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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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规则
- 双向转诊:由下级转上级累计起付线,反向转诊则免收。
- 多次住院:同级别医院每次起付线降低100元,最低200元。
提示:起付线为医保报销门槛,实际报销需结合目录内费用与比例计算。参保人可通过家庭共济或电子医保凭证便捷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