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医保共济支持跨市使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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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共济范围
参保人可通过医保钱包为省内其他统筹区的近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共济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实现跨市就医购药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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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范围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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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开通的城市包括襄阳、黄冈等18个统筹区,武汉、宜昌等市也已实现跨区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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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襄阳市)可能限制在辖区外使用,需以当地医保局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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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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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需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激活医保钱包并完成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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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时不受险种限制,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账户可自由互转,资金实时到账且无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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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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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就医时需在参保地定点机构直接使用共济账户支付个人自付费用,不影响正常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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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家庭成员未在湖北省内参保,需先完成医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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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医保共济已实现省内跨市使用,但具体操作以当地医保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