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保统筹门诊范围覆盖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最高达70%,年度限额800-2000元,涵盖常见检查、药品及中医诊疗,但需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才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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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人群与报销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者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70%,年度限额800元;职工医保在职人员年度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一级及基层机构报销70%,二三级机构报销60%,起付线累计不超300元。 -
可报销项目
包括血常规、心电图等基础检查,清创缝合等治疗项目,以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和零自付中医项目。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特病门诊用药单独设限额,如糖尿病年度支付限额600元。 -
不可报销情形
非定点机构费用、超限额费用、住院期间门诊费用、工伤保险或第三方责任费用等均不纳入报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还可供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 -
结算方式
参保者在定点机构就诊时直接结算,仅需支付自付部分;急诊抢救费用72小时内转住院的按住院政策合并报销。
提示: 参保前需确认定点机构,城乡居民需“一年一定”选择基层医疗机构,职工医保可全市392家定点机构通用。及时关注政策调整,如慢特病病种扩容至47类,部分待遇需审批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