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职工医保缴费比例由单位缴纳8%和个人缴纳2%构成,合计缴费比例为10%。缴费基数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基数或高于最高基数标准。
-
单位缴费部分
用人单位承担医保费用的主要部分,按职工月工资的8%缴纳。这部分资金进入医保统筹账户,用于参保职工的住院报销、门诊慢性病待遇等集体共济保障。 -
个人缴费部分
职工个人需缴纳工资的2%,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全额划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门诊就医、药店购药或历年账户结余积累。 -
缴费基数范围
榆林市每年公布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2024年最低基数为社会平均工资的60%,最高基数为300%。工资低于或高于此范围的职工按上下限标准执行。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保,按9%比例全额自费缴纳(含单位及个人部分),享受同等医保待遇但无个人账户划拨。
职工医保缴费比例直接影响保障水平,建议及时核对工资条扣款明细,确保缴费连续。灵活就业人员需注意参保后需按月足额缴费,断缴可能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