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医保卡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涵盖医疗、购药、报销及家庭共济等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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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医与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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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急诊挂号、住院时需出示医保卡,个人负担部分费用可通过医保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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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每半个月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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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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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需先支付起付线(约上年度职工平均年薪10%)自付部分,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约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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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可支付住院自付部分及门诊慢病统筹基金结算后的个人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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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
- 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的住院/门诊自付部分,及普通门诊医药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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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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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医保关系转移、死亡等情况下,可申请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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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费用可通过个人账户结算(仅限市属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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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查询与账户管理
- 支持电话、银行网点、线上社保系统查询余额、交易记录及缴费信息。
注意事项 :医保卡不可提取现金或转账,自费部分需额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