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社保基数为10700元时,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扣除五险一金(假设比例为20%)和起征点(5000元)后,应纳税所得额为: $$ 10700 \times (1-20%) - 5000 = 7200 \text{元} $$
二、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7200元属于8000-17000元区间,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三、应纳税额计算 $$ 7200 \times 10% - 210 = 510 \text{元} $$
注意事项
- 以上计算未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实际税额可能更低。2. 具体扣除比例(如五险一金)可能因单位政策略有差异,建议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