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社保基数6900元属于2024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适用于遂宁市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具体政策依据
- 政策背景:2024年度四川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即4511元/月。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泸州、广元、遂宁等9市因特殊情况,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原调整方案执行。
- 遂宁标准:遂宁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135元/月,低于全省统一标准,但高于6900元,因此遂宁社保基数6900元属于调整范围内的标准。
适用范围
- 用人单位及职工:遂宁市范围内的参保用人单位和职工,需按照此标准缴纳失业保险费用。
- 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补充说明
- 调整机制: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与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挂钩,每年根据最新统计数据调整。
- 政策目的:通过设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保障社保基金的健康运行,同时减轻企业及职工的缴费负担。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缴费政策或基数调整情况,可参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