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社保基数为5700元时,医保卡每月划入金额为114元(按个人缴费基数的2%计算),该金额为个人账户专属资金,可用于定点机构购药或门诊自付费用。关键点:划拨比例固定为2%且与年龄无关,单位缴纳部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纳入统筹基金共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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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划拨规则:2023年起泸州执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新政策,在职职工个人账户仅由个人缴纳的2%构成(5700×2%=114元),单位缴纳的8%全部划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按全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定额划入,与个人缴费基数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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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政策对比:改革前个人账户包含单位缴纳的部分比例(如35岁以下单位划转0.8%),新政策取消单位划转,个人账户金额减少但同步增设门诊统筹报销,年度最高可报800元(在职)或1000元(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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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范围: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医疗自付费用,或用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但不得用于养生保健等非医疗支出。
提示:实际到账金额可能因缴费时间、银行处理延迟略有差异,建议通过“泸州医保”公众号或社保局官网查询明细。门诊共济政策强化了互助保障功能,虽个人账户收入减少,但整体待遇水平通过统筹报销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