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继续使用
根据深圳市医保政策,医保停缴后个人账户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个人账户余额的存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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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不清零
医保断缴后,个人账户余额不会清零,仍可继续使用。 - 一档/二档参保人 :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但停止享受统筹基金报销;
- 三档参保人 :无个人账户,不存在清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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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性质不变
停缴期间个人账户资金仍归参保人所有,可继续用于门诊自费、药店购药等合规用途。
二、医保待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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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享受统筹基金报销
自中断缴费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门诊、住院等统筹基金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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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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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停缴(≤3个月) :补缴后可报销停缴期间的住院/特殊门诊费用,但个人账户仍可返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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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停缴(>6个月) :超过6个月无法补缴,个人账户余额不可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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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后续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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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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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续保 :新单位入职后自动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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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通过社保局官网或公众号申请停保,重新参保后个人账户资金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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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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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可通过医保定点医院刷卡结算或第三方支付平台使用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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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费用 :需自费后通过医保渠道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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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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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停缴期间异地就医费用需自费,且无法通过个人账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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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体检 :部分体检项目可能无法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若需办理停保或恢复参保,可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掌上办事)或官网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