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开通异地就医服务需完成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三个关键步骤,支持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覆盖住院、门诊及10种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实现“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跨省报销。
-
备案流程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或线下窗口办理备案,填写参保地(上海)、就医地、备案类型(长期居住/临时外出)等信息,提交后实时生效。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无需提前操作。 -
定点机构选择
备案时无需指定医院,直接备案至就医地市(如北京市),可在当地所有开通跨省联网的定点机构结算。上海已有449家医院支持异地住院结算,通过国家平台(si.12333.gov.cn)可查询具体名单。 -
持卡就医与结算
就医时需携带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个人仅支付自付部分。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透析等)需选择开通服务的定点机构,按上海报销比例结算。 -
补备案与双向待遇
未提前备案可补办,出院前补办可直结,自费结算后补办可回沪手工报销。备案后不影响上海本地就医,两地医保待遇并行。
提示:备案前确认就医地机构开通状态,更新社保卡信息确保正常使用,疑难问题可拨打上海医保服务热线1239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