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社保基数17200元时,需扣除的税费主要涉及社保费和个税两部分。以下为详细说明:
1. 社保费
社保费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组成,缴费比例因险种而异:
-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
-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9%,个人缴纳2%;
-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7%,个人缴纳0.3%;
-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2%,个人无需缴纳;
-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5%,个人无需缴纳。
计算公式:
社保费=(养老保险基数×个人缴费比例)+(医疗保险基数×个人缴费比例)+(失业保险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代入17200元:
社保费=17200×(8%+2%+0.3%)=17200×10.3%≈1770.6元
2. 个税
个税计算需先扣除社保费、公积金及其他专项扣除,然后根据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
- 起征点:5000元;
- 税率: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起征点−五险一金(含社保费)−专项扣除
假设无专项扣除,代入17200元:
应纳税所得额=17200−5000−1770.6=10429.4元
查找适用税率:
- 10429.4元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0429.4×10%−2520=829.34−2520=−1690.66元
由于结果为负数,实际个税为0元。
总结
海南东方社保基数17200元时,需缴纳的社保费约为1770.6元,但个税部分由于起征点和社保费扣除,实际无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