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社保基数8800元对应的个人所得税扣税金额为170元。
计算依据与公式
- 起征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月。
- 税率与速算扣除数:根据东莞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8800元扣除起征点后,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 起征点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代入数据:
应纳税所得额 = 8800 - 5000 = 3800元
应纳税额 = 3800 × 10% - 210 = 170元。
影响扣税金额的因素
- 专项扣除:如“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未在计算中体现,实际扣税金额可能因专项扣除金额不同而有所变化。
- 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未计算在内,可能进一步降低应纳税额。
- 年度汇算清缴:年度终了后,可进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总结与提示
根据当前个税规则,广东东莞社保基数8800元对应的个人所得税扣税金额为170元。如需更精准的计算,可结合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实际情况,使用个税计算器进行详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