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江门,社保基数17300元对应的个人所得税计算需先扣除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约10.5%+公积金比例),剩余金额再按5000元起征点和超额累进税率计税。具体税额取决于实际缴费比例和专项附加扣除情况,通常月应纳税额在1000-2000元区间。
分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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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扣除
个人需缴纳养老保险8%(1384元)、医疗保险2%(346元)、失业保险0.5%(86.5元),公积金按5%-12%计算(865-2076元),合计每月约扣除2317-4200元。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税前收入17300元减去五险一金和5000元起征点后,若公积金按5%缴纳,应纳税所得额约为17300-2317-5000=9983元;若公积金按12%缴纳,则降至17300-4200-5000=8100元。 -
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9983元适用10%税率(速算扣除数210元),税额为9983×10%-210=788.3元;若所得额8100元,税额为8100×10%-210=600元。 -
专项附加扣除影响
如有子女教育、房贷等专项附加扣除(每项1000-2000元/月),可进一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个税。
实际扣税金额因公积金比例和专项扣除差异浮动,建议通过个税APP或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精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