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湖南省跨市居民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一、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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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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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保地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就诊,政策范围内费用0元起付,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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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需先自费,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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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需办理门诊慢特病备案,门诊费用按病种享受更高比例报销(具体比例需以医保政策为准)。
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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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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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住院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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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跨统筹区住院可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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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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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分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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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1000元:报销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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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元:报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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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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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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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级别差异 :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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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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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与申报
- 门诊/住院费用需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1个月内凭身份证、医保卡、医疗费用明细等材料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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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 省内跨统筹区住院支持直接结算,无需重复备案。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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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通过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线下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材料包括身份证、异地居住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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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限制 :不支持跨市直接使用异地医保,需在参保地完成备案。
以上政策适用于湖南省城乡居民医保,具体操作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