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职工医保补缴费用主要由个人承担,单位是否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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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否承担补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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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由个人承担 :根据《社会保险法》,若单位无少缴行为,补缴费用需由退休职工个人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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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可能由单位承担 :若单位存在未按时足额缴纳的情况,可协商由单位补缴,但需签订协议并确保补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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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费用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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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与比例 :按退休时上年度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基数,个人承担2%+3元,单位承担6%(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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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需在2005年1月1日前完成,补缴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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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单位主体不存在时 :若退休人员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可自愿按二档标准趸缴,但需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建议 :退休前与原单位协商补缴事宜,明确费用承担方,并及时向社保部门办理补缴手续,以确保医保待遇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