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对象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对象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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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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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650元,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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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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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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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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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650元,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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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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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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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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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659元,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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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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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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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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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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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内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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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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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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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院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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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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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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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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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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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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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2000元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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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参保人员无需额外缴费,自动享受大病报销待遇,累计报销限额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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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贴670元,财政补贴增幅高于个人缴费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信息,具体以曲靖市医疗保障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