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万元
根据2025年山西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门诊报销额度及标准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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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47万元 (含门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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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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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疗机构 :无起付线,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5%,特定药物(如降压、降糖药)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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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及以下医疗机构 :无起付线,普通门诊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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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院 :每次80元起付,剩余费用按4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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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与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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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产前检查 :参照普通门诊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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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46种病种不设起付线,统一按70%比例报销,门诊特殊疾病按住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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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门诊 :所有中医医院和科室按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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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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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居民备案后,门诊费用可按70%比例报销;转诊或急诊按5个百分点(即5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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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年度累计自付超7万元或门诊慢特病超1万元,超部分按75%比例报销,个人自付超5万元部分再按50%报销。
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门诊慢特病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47万元 ,超过部分需自付。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较之前大幅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进一步减轻居民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