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湖北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情况,潜江市执行的是 第三档 ,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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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月标准 :6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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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上限 :18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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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下限 :3675元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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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未涉及2023年仍在执行的第二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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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9300元的缴费基数,需确认是否为当地政策调整后的特殊值(如企业自主申报的异常值),但根据公开信息,第三档的上下限分别为6300元和18900元,9300元超出了第三档上限。建议通过当地社保部门核实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