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镇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对象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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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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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0元:统筹基金支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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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1000元:统筹基金支付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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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500元:统筹基金支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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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2000元:统筹基金支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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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500元:统筹基金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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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3000元:统筹基金支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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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3500元:统筹基金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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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1-4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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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4500元:统筹基金支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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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1-5000元:统筹基金支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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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5500元:统筹基金支付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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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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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150元,10万元内报销70%,10万元以上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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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300元,10万元内报销70%,10万元以上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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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600元,10万元内报销70%,10万元以上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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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统一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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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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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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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400元,在职人员报销92%,退休人员报销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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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600元,在职人员报销88%,退休人员报销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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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800元,在职人员报销86%,退休人员报销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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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医院 :起付标准1500元,在职人员报销86%,退休人员报销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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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
- 6万元-30万元部分,按在职/退休人员比例报销(如在职92%-94.4%,退休90.2%-91.6%)
三、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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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5%;二级医院300元,报销比例60%;一级医院无起付,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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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老人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二级医院300元,报销比例60%;一级医院无起付,报销比例65%
说明 :以上数据综合自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医保部门实际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