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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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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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男满30年、女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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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在本省范围内不得低于12年(2025年最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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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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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可个人身份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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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或未缴足年限的,可一次性补缴至最低年限(按退休时基数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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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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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后按退休人员标准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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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至满年限则按在职职工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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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参加居民医保则按居民医保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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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以上信息综合自毕节市2019年暂行办法及2025年最新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