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柯桥区最新医保政策,城乡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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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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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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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报销70%; 退休人员 :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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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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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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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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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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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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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住院: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600元,基层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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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年度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首次的50%(如三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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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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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线800元起,报销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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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线600元起,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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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起付线400元起,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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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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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检特治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手续,费用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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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员 :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可全额由基金支付。
以上信息综合自绍兴柯桥区医保局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