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社保缴费基数与职工工资及地区经济水平相关,具体标准如下:
一、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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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用人单位和职工需以职工2017年1-12月月平均应发工资额为基数申报,但实际执行中存在上下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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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不低于2017年度鄂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即2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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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不高于2017年度鄂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即117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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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基数选择
可在2017年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但需以实际收入为依据,且缴费基数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十位数。
二、2025年可能适用情况说明
搜索结果为2022年标准,但当前时间2025年4月可能已调整。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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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鄂州市社保局官网或官方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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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12333社保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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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鄂州市政府公开信息平台。
三、示例计算(2017年平均工资为X元)
若2017年平均工资为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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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基数 :0.6X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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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基数 :3.0X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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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月缴金额 (按20%养老保险、10.5%医疗保险、10元大病医疗计算):0.6X×20% + 0.6X×10.5% + 10 = 0.18X + 0.063X + 10 = 0.243X + 10元/月。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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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300%但低于4000元,可能按300%基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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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固定为8%,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可能随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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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以当地最低档缴费标准为基准。
建议以鄂州市社保局最新通知为准,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