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市社保缴费基数相关标准如下:
一、缴费基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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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标准
上限为17,895元,适用于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超过202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11,605元/月)的部分不计入社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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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标准
上限为13,725元,对应2019-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的300%。
二、缴费基数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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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标准
下限为3,579元,低于202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60%(23,21元/月)的部分按该值计入社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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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标准
下限为2,745元,对应2019-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的60%。
三、缴费基数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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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每年根据全省经济情况调整,例如2023年调整后2024年上限提高至17,895元,下限提高至3,5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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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保持不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16%,个人缴费8%。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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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为2024年及之前年度标准,2025年最新标准需以河南省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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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在每年3月31日前完成缴费基数申报,逾期可能影响职工社保待遇。
建议职工关注当地人社部门官网或官方APP(如新社通APP)获取最新缴费基数及比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