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社保基数7200元是按照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7069元为标准,并结合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的。具体规则如下:
缴费基数确定规则:
-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但不得低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即7069元的60%)。
- 若职工工资低于此标准,则以7069元为基数;若高于此标准,则按实际工资确定。
适用范围:
- 此基数适用于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职工。
- 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
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6%,个人缴费比例8%。
-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7%-8%,个人缴费比例2%。
-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7%,个人缴费比例0.3%。
-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等级确定,个人不缴费。
-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7%,个人不缴费。
注意事项:
- 缴费基数每年根据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调整。
-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全省最低缴费基数标准。
山东枣庄社保基数7200元是根据职工工资和全省平均工资确定的,缴费比例和适用范围明确,确保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