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州市社保缴费政策,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15,400元属于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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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依据
抚州市社保缴费基数(包括单位和个人)以 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为基准,每年7月调整一次。202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 76,839元 ,因此2025年缴费基数上下限均以此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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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0元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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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数值未超过全省平均工资的300%(即230,517元,2024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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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高于100%(即48,54元,2024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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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0元可作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既不享受下限优惠,也不触发上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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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场景
若职工2024年12月的月平均工资为15,400元,则2025年其社保缴费基数将保持不变,单位和个人均无需额外调整。
注意 :以上信息基于2024年全省数据及2025年1-4月的政策调整,具体执行中可能因政策微调而变化,建议通过抚州市社保部门或官方渠道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