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州市社保缴费政策,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4563元(即202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 15200元超出了抚州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 ,属于无效基数。
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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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抚州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4563元,超过该数值的部分将按上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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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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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标准为11556元(上限)和2500元(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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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调整后上限为14563元,下限为48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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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社保缴费基数每年7月根据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调整,确保职工缴费与地区经济水平相适应。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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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企业或个人月收入接近或超过14563元,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及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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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上限的收入需通过合法途径增加缴费基数,避免因基数错误影响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