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抚州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尚未公布,暂按2024年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缴费基数标准
- 上限:19191元/月,这是基于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得出的。
- 下限:3839元/月,这是基于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得出的。
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8%和2%。
-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均为0.5%。
-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风险而定,个人不缴费。
- 生育保险:已并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缴费基数和比例可能会根据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最新公告进行调整。建议定期关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信息,以获取最准确的社保缴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