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宜春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若以16500元为缴费基数,每月社保扣除金额如下:
一、单位缴费部分(职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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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通常为16%(具体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
计算:16500元 × 16% = 2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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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约为8%
计算:16500元 × 8% = 1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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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约为0.5%
计算:16500元 × 0.5% = 8.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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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约为0.2%
计算:16500元 × 0.2% = 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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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约为0.8%
计算:16500元 × 0.8% = 13.2元
单位总缴费 :2640元 + 1320元 + 8.25元 + 3.3元 + 13.2元 = 5116.75元
(注:不同险种可能存在四舍五入差异)
二、个人缴费部分(职工社保)
个人需缴纳社保的比例通常为8%(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计算:16500元 × 8% = 1320元
含个人账户划转部分 (约30%):1320元 ÷ (1 - 30%) ≈ 1885.71元
实际到手金额 :1320元 - 525.71元 = 794.29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若以16500元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通常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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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16500元 × 16% = 2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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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16500元 × 8% = 1320元
总费用 :2640元 + 1320元 = 3960元
(注:灵活就业人员无单位缴费部分,且医疗保险需选择缴费档次)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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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社保(单位+个人) :每月总缴费约5116.75元,个人实际到手约794.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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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每月总缴费约3960元
以上金额仅供参考,实际缴费可能因政策调整或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略有差异,建议以宜春市社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