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在省内异地就医时是可以使用的,具体说明如下:
一、全国通用性
医保码由国家医保信息服务平台统一生成,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实现全国通用。参保人持医保码可在全国所有已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挂号、购药等医保相关服务。
二、省内异地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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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全国所有省份和统筹地区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个人自付部分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保地与就医地按月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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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参保人只需向就医地医疗机构支付自付费用,其他费用由系统自动按协议结算。结算周期通常为每月10日左右。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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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未备案将无法直接结算。备案可通过医保官网、APP或线下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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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要求
医疗机构需为医保定点机构,且需支持医保码扫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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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政策差异,建议通过医保官方渠道确认当地具体规定。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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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通刷功能 :如济南等地已实现医保码省内异地通刷,社保卡激活后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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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二维码 :与医保码功能一致,异地就医时同样适用。
医保码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具备直接结算功能,但需确保备案合规且医疗机构支持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