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医保政策,医保定点“大点”的数量规定如下:
一、不同参保类型的定点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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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需选择 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 作为普通门诊就医的“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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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 可选择广州市任1家基层医疗机构(即“小点”)作为普通门诊就医机构, 无需再指定“大点” 。
二、选点原则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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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需同时完成“小点”(1家基层医疗机构)和“大点”(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选定,且两者无先后顺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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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仅能选择1家“小点”,无法指定“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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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点变更 :普通门诊选定的就医机构原则上 一年内不变更 。
三、选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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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完成选点,支持本人及1-2名14岁以下家属(需绑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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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材料至指定医疗机构前台办理。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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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医保参保人已有一家中医定点机构,需在“大点”中再选择其他类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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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学生等特殊群体需根据参保类型参照上述规则操作。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州市医保局最新政策,确保与2025年最新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