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不是 职工医保,而是职工医保的 补充形式 ,两者在性质、资金来源和管理方式上有本质区别:
一、性质与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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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属于 互助互济型社会保障 ,由工会组织依托,职工自愿参加,资金自筹,主要用于医疗补助,具有非营利性、互助共济特点,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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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属于 强制性的社会保险 ,由政府主导,通过税收等渠道筹集资金,覆盖全体职工(或特定群体),具有强制性和基础医疗保障功能。
二、资金来源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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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资金来源于职工自愿缴纳的会费,实行 省级统筹 ,专户存储、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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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资金来源于职工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纳入全国统一的大病保险基金池,由财政和医保机构共同管理。
三、保障内容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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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主要针对住院、意外等风险,提供 二次报销 或直接补助,具体额度根据地区政策和个人缴费档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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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覆盖门诊、住院、重大疾病等医疗费用,设有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标准,保障范围更广。
四、参保对象与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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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通常覆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标准较低(如每年50元),适合经济条件一般但希望获得更高保障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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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缴费标准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具体金额因地区经济水平和医保政策而异。
总结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与职工医保相辅相成,前者通过互助共济缓解职工医疗负担,后者提供基础医疗保障。两者结合可形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但性质、资金来源和管理方式有明显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