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富顺县医疗保障政策,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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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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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就诊,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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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员个人支付比例30%-4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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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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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150元、县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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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乡镇卫生院80%-95%、县级医院70%-90%、三级医院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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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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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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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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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具体比例未明确,需参考当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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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检特治、中医病种等特殊门诊类型有单独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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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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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万元起。 - 支付比例:未明确比例,但存在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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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转诊直接到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下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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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老人报销比例下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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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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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办理转诊手续,未转诊直接在三级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下浮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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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 :如恶性肿瘤放疗、糖尿病等,门诊费用可按住院费用报销(需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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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差异较大,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报销流程,具体以富顺县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