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厦门,社保基数为17400元的情况下,职工每月可以获得的社保待遇主要取决于各项社保的缴费比例和具体计算方式。 厦门市的社保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每种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待遇计算方式各有不同。以下是详细的分点论述:
- 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4%,其中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以17400元为基数,单位每月缴纳2784元,个人每月缴纳1392元。退休后,养老金的计算较为复杂,主要依据个人账户累计额和缴费年限等因素。假设缴费年限为30年,个人账户累计额较高,退休后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预计在8000元左右。
- 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10%,其中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单位每月缴纳1392元,个人每月缴纳348元。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和住院报销,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和费用不同而有所变化。一般来说,门诊报销比例为70%-90%,住院报销比例为85%-95%。
- 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1%,其中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5%。单位每月缴纳87元,个人每月缴纳87元。失业后,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领取失业金,领取期限和金额根据缴费年限确定。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
- 4.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根据行业不同而有所变化,平均为0.5%,由单位全额缴纳。单位每月缴纳87元。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工亡补助金等,具体金额根据工伤等级和具体情况确定。
- 5.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1%,由单位全额缴纳。单位每月缴纳174元。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00%,生育津贴根据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产假天数计算。
在厦门,社保基数为17400元的职工每月社保缴费总额为2916元,其中个人缴费为1914元,单位缴费为1002元。这些缴费为职工提供了全面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的保障。职工在享受这些保障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和使用社保待遇,以获得最大的保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