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苏州的医保在江苏省内是通用的,具体说明如下:
一、异地就医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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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互联互通
泰州、宿迁、苏州、南通、盐城、无锡等江苏省省辖市已实现医保异地刷卡结算,参保人员可在其他市区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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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即可使用。备案可通过“无锡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自主申请,审核通过后次日生效。
二、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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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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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药店购药等费用需由参保地医保机构与银行结算,异地就医时需先自费垫付,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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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不可混用市直定点门诊/药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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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住院费用可跨市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三、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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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江苏省内医保实现互联互通是依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及国家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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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异地就医备案需在就医前完成,跨省则需通过全国异地就医平台备案。
无锡和苏州医保在省内通用,但需注意门诊费用自费垫付和异地就医备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