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医保外地可以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且住院、门诊慢特病等医疗类别需符合政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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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自2025年1月1日起,云南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均需先备案后结算,取消“省内免备案”政策。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云南省“一部手机办事通”App自助办理,急诊抢救可出院前补备案。 -
适用范围
- 跨省:住院、普通门诊及10种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可直接结算;药店购药无需备案。
- 省内: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生育费用及药店购药均纳入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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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
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未备案或未转诊的异地住院费用不予即时结算,需返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操作便利性
备案信息即时生效,持医保卡或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即可直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
提示:建议提前确认就医地医院是否接入异地结算系统,并严格遵循转诊规范以避免报销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