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5%
贵州省医保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是否备案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备案情况下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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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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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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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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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
*注:急诊抢救人员参照备案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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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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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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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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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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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备案情况下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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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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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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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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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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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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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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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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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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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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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自2024年1月1日起,跨省异地住院报销比例在省内异地基础上统一降低5%,即一级75%、二级70%、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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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 :乙类药品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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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在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等)报销90%,高血压、糖尿病等“两病”门诊有额外报销额度。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就医地政策及时办理备案手续,以享受更高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