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城市的职工医保 可以合并 ,但需注意以下要点:
一、合并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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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可累计缴费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在不同地区间是可以累计计算的。流动就业人员转移参保地时,两地医保关系可合并,且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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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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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参保优先 :若在多个城市同时缴纳职工医保,需先办理转入地医保关系的转入手续,再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理原参保地医保,最终保留一个参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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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特殊处理 :可随工作单位转移参保地,或个人主动申请将原参保地医保转入新就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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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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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医保无法合并
基层医疗保险(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性质不同,通常无法直接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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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操作流程和年限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部分城市要求外地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如3年)才能申请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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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原则
合并后,医保待遇将按照转入地政策执行,原参保地待遇将停止计算。若在合并前已累计缴费满15年且退休,可享受基础养老金+约30%个人账户金额的待遇。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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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转移凭证 :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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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转移申请 :携带凭证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交转移接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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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待遇接续 :新参保地审核通过后,合并缴费年限并接续医保待遇。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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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同时参保 :若在两地均缴纳职工医保,需根据“先转后清”原则处理,保留缴费年限较长的参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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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可直接在户籍地享受退休医保待遇,无需合并。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年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