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舟山,若社保缴费基数设定为15000元,个人每月需扣除约420元用于养老保险(按8%比例),300元用于医疗保险(按2%比例),以及7.5元作为失业保险费用(按0.5%比例)。这意味着个人每月总共需要从工资中扣除大约727.5元用于缴纳这三项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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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根据舟山市现行规定,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费率为8%,因此以1500日讯缴费基数计算,每月应缴养老保险费为15000元×8%=1200元。但这里似乎存在一个笔误,在前文提到的总扣款中应为420元,即正确的计算应该是15000元×8%得到的实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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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个人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通常为2%,基于15000元的基数,每月需支付15000元×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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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对于失业保险,个人部分的缴费率是0.5%,那么每月需缴纳的金额就是15000元×0.5%=75元。此处也存在与前文提及的7.5元不符的情况,正确数值应为75元。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般不由个人承担费用,而是完全由单位负责缴纳。
当社保缴费基数设为15000元时,个人每月大约需要支付1575元(修正后的准确数值)用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的缴纳。请注意,实际扣款可能会因政策调整或特定时期的优惠政策而有所变动,建议定期关注当地社保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