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先恢复参保
根据医保转移接续的相关政策,异地医保停缴两年后转移需满足以下条件和流程:
一、转移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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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参保 :需先在原参保地或新参保地恢复医保参保状态,且医保需处于正常参保或已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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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清欠费 :原参保地需结清所有医保欠费,确保无未结费用纠纷。
二、转移流程
(一)线上转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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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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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换至原参保地医保账户,点击「医保关系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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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转出地、转入地信息及个人参保信息,提交申请并查询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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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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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换至新参保地医保账户,点击「基本医疗保险转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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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转出地发送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完成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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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线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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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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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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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审核通过后,办理医保关系停保及个人账户余额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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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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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及原参保地转出函,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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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审核通过后,完成医保关系接续及个人账户资金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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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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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 :医保关系中断超过2年需重新参保后才能转移,期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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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转移仅涉及个人账户金额,不包含医疗费用报销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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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累计 :原参保地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至新参保地。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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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需同时转移养老、医疗、公积金、失业等社保,按新参保地政策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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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两年后转回原参保地 :需先在新参保地参保满1年且缴费满1年,才能申请转移回原参保地。
建议办理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当地社保热线(如12393)确认最新流程,部分地区(如呼和浩特市)支持在转入地直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