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需满足转出地中止参保、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的条件,并按以下步骤办理:
- 办理条件: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或其他原因中止职工医保关系,并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可申请转移接续。
-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职工医保参保凭证等。
- 办理流程:先到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保减员手续,然后到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并补缴中断期间的医保费用。
- 注意事项:
- 转移后居民医保不建立个人账户,无法使用医保卡余额。
- 转移期间住院医疗费用按出院时的医保关系所在地确定待遇享受。
- 超过3个月接续的,按转入地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完成转移后,即可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