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统筹支付报销流程及规则如下:
一、门诊统筹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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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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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和大学生医保:累计500元起付,起付标准可通过共济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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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在职人员1200元/年,退休人员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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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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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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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内报销7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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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部分报销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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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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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内报销8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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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部分报销9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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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0000元以内报销6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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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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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职工医保:约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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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限额可能因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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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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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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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个人账户资金可抵付起付标准及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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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医保卡/电子医保凭证、门诊发票、费用清单、病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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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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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30日内办理报销,需提供: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社保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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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需提前办理报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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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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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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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起付线可通过共济账户或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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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统一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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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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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如代理报销需代理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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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诊察费及常规检查费用可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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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 支持扫码一键缴费(如“i厦门”APP)或闽政通APP
四、示例计算
职工医保三级医院住院报销 :
总费用15000元
起付线1200元,可报销10000×75%=7500元
自付部分为15000-1200-7500=65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