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社保基数7700元时,医保卡每月个人账户计入金额为261.8元(45周岁以下)或284.9元(45周岁及以上),具体计算依据个人缴费基数的3.4%或3.7%比例。单位缴纳部分为缴费基数的8.5%(含大病和生育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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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账户构成
个人账户资金分为当年账户和历年结余。当年账户按年龄段比例计入:45周岁以下为3.4%(元),45周岁及以上为3.7%(元)。退休人员按全市平均工资的4.2%-4.8%固定金额计入。 -
缴费规则
单位承担缴费基数的8.5%(含0.5%大病和生育保险),个人缴纳2%(元)。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缴纳10.5%(含大病和生育保险)。 -
报销待遇
门诊医疗费优先使用当年账户余额,用完后需自付“自负段”(45岁以下900元,45岁以上600元),超出自负段部分按医院等级报销(社区医院报销86%,三级医院报销75%)。住院报销比例根据费用分段,最高可报90%。 -
异地就医
浙江省内就医免备案,直接结算且报销比例下浮10%;省外就医需备案,未备案则下浮20%。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门诊报销比例达92%。
提示:实际到账金额可能因政策微调或单位代缴差异略有浮动,建议通过“浙里办”APP或宁波人社局官网查询实时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