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医保缴费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险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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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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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职工:按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的14%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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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外劳动合同制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1.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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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性岗位等特殊群体可能执行更高比例(如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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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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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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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性岗位等特殊群体可能执行更高比例(如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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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险种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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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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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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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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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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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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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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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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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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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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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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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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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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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 单位和个人:各7%
三、缴费基数与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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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低于60%的按60%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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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无法确定工资时按当地平均工资计算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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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普通门诊费用由单位按月发放,离休干部按实际报销,其他人员住院费超限额部分单位报销75%、个人负担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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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计算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退休人员停止缴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云南省近年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中可能因地区或单位类型有所差异,建议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