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本地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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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疗机构(A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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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内(4000元):个人自付40%,基金支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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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后:基金支付比例随医疗机构等级降低,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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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社区医疗机构(B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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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内(3000元):个人自付55%,基金支付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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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后:基金支付比例随医疗机构等级降低,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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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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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及学生:门诊按A档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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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住院最高报销5000元,最低2000元,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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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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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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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内(300元):个人自付60%,基金支付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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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至4万元(含):基金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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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至30万元(含):基金支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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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社区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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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内(600元):个人自付70%,基金支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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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至4万元(含):基金支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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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至30万元(含):基金支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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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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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跨省就医 :起付线按总费用的20%计算,最高1万元,报销比例60%(未转诊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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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报销 :生育津贴按职工本人工资的70%计发,与医疗费用报销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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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住院不设起付线,按病种享受更高比例报销(具体比例需咨询医保部门)
以上比例及限额以2025年最新政策为准,具体报销金额需结合个人医疗费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