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牙、拔牙、牙周病等可报销
广州医保口腔报销范围主要包括治疗性质的牙科项目,具体如下:
一、可报销项目
- 基础治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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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牙(含基本材料费和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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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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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牙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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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浸润麻醉、神经阻滞麻醉
- 常规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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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周刮治术、洗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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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管治疗、显微镜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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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片、X光检查
二、不可报销项目
- 美容与修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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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牙(烤瓷牙、种植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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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齿矫正、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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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材料补牙(如3M树脂、KERR材料)
- 其他特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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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正畸术、色斑牙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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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需门诊费用
三、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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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口腔医院治疗上述项目,医保支付比例可达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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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标准 :部分项目存在单次报销限额,例如补牙材料限额150元/颗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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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要求 :需在医保定点口腔医院或诊所就医,非定点机构费用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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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费用明细 :进口材料、美容项目及高额修复费用不报销,需提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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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携带《医疗保险手册》并完成治疗明细申报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州市医保局政策及权威医疗平台数据,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