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备案后, 本地就医仍然可以正常使用医保报销 ,但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备案后本地就医的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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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享受待遇
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人员既可在本地(参保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到备案地(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且医保待遇可双向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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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目录差异
异地就医报销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原则,即医疗费用需符合就医地的医保报销目录,但报销比例可能低于本地就医。
二、本地就医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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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可直接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无需重复备案手续,费用由医保基金和患者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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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特殊情况)
若因系统延迟等原因无法直接结算,可凭结算票据、出院小结等材料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手工报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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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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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 :需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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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出差人员 :可通过电话或线上渠道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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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人员 :需提供转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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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人员 :可先垫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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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就医后异地备案的影响
若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需回本地就医,需先解除异地备案,否则可能影响本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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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本地就医报销需提供身份证、医疗费用发票、住院小结等基础材料,具体以参保地医保部门要求为准。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遇到异地就医无法直接结算的情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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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是否完成备案或材料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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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就医地医保部门确认账户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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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全国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异地就医结算进度。
异地就医备案后本地就医可正常报销,但需注意备案类型、材料及报销规则差异,确保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