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浙江职工医保跨省使用需通过以下流程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遵循相关结算规则:
一、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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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浙里办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需选择参保地与就医地,并填写备案类型(如长期居住、临时外出、转外就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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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二、备案类型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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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住外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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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连续居住满3个月以上,非本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少年儿童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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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后可在长住地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未直接结算部分需垫付20%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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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备案
- 临时离开长住地就医(如出差、探亲),无需长期备案,符合条件直接结算85%费用,剩余15%自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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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备案
- 因本地医疗机构无法确诊或治疗,需由三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诊建议,办理转外备案后直接结算。
三、结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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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比例 :85%,个人自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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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直接结算 :需先垫付20%费用,凭病历、费用明细等材料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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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急诊就医可先垫付后报销。
四、报销材料
出院后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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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登记记录、费用明细单、出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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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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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杭州地区未直接结算的需个人垫付10%后报销,长住外地备案人员按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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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全省统筹退休人员无需备案,待遇自动转移。
建议办理备案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