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吉林市职工医保缴费政策,缴费金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标准如下:
一、缴费基数与比例
-
缴费基数
2016年吉林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2136元/月,下限为2427.2元/月。
-
缴费比例
-
单位缴费比例 :8%(统账结合账户)或4.2%(单建统筹账户)。
-
个人缴费比例 :2%。
-
二、缴费金额计算
-
统账结合账户
-
计算公式: $$\text{月缴费金额} = \text{缴费基数} \times 8% + 96 \text{元(大额补充保险)}$$
-
以平均工资48544元为基准: $$3979.56 \text{元/月} = 48544 \times 8% + 96$$。
-
-
单建统筹账户
-
计算公式: $$\text{月缴费金额} = \text{缴费基数} \times 4.2% + 96 \text{元(大额补充保险)}$$
-
以平均工资48544元为基准: $$2134.8 \text{元/月} = 48544 \times 4.2% + 96$$。
-
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统账结合或单建统筹账户,但需注意:
-
费率调整 :2023年1月起单位缴费率从4.2%升至7%,统账结合费率从8%升至9%;
-
缴费基数 :按当地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
四、其他说明
-
大额补充保险 :单位和个人各承担30%-70%费用,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
-
缴费年限 :职工医保通常要求连续缴费满15年才能退休。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6年官方政策及缴费计算规则,实际缴费金额可能因个人工资基数和单位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