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险政策,退休后医保待遇的享受年限要求如下:
一、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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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上海医保实行 15年累计缴费年限 的最低门槛,即参保人员需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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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在累计缴费年限内, 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需满足 :男性不少于15年,女性不少于15年。
二、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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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197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实际工作年限按 视同缴费年限 计算,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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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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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按以下方式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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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年限 :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时,需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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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标准 :按退休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缴纳,个人缴费比例约为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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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与缴费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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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月数≥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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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月数≥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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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满足条件,退休后无需继续缴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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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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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比例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约为11%(含9%医保+2%地方附加),个人缴费比例约为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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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间 :退休手续办理完毕且按月领取养老金当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上海医保退休年限的核心要求为 15年累计缴费年限 ,结合视同缴费年限及补缴政策,确保退休后医疗保障的连续性。